医疗器械销售合同 地址: 传真: 卖方: 电话: 邮编: 地址: 传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RFG1A 台 1 350000 350000 合计金额:叁拾伍万元整 ¥350000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以下商品 一、付款方式:货到装机合格后 30 天内付全款的 95%即¥332500
00 元 ,余款 5%即¥17500
00 元作为质保,壹年内付清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 三、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四、安装、验收与培训 1
买方应按卖方提出的要求,负责准备场地并负担有关费用; 2
买方在收到本合同货物(设备)并准备好场地后,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安装通知后的两天内,派出工程师前往并到达安装现场; 3
卖方所派工程师(与买方有关人员一起)负责开箱验机; 4
卖方工程师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与安装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材料费等)按合同规定执行; 5
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代表共同在验收书上签字;买方同意在验收合格并签字前,该设备不作临床使用; 6
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卖方负责对客户的直接使用者(2名)进行外院(***)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培训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保修 1
本合同所规定设备的
保修期为壹年(消耗品除外); 2
保修期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须无特别限制条件),赶到客户现场进行维修; 3
卖方对保修期内的设备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 4
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六、违约责任 买方未付清全款前,本合同以下的仪器所有权属卖方
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未能按合同付清全款的 95%,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售仪器
若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未付清全款的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