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劳动合同 3 篇(厦门劳动合同法) 下面是我编写的厦门市劳动合同 3 篇,欢迎参阅。 厦门市劳动合同 1 甲方: 单位性质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种岗位为: 。在合同期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调整乙方工种的,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如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变更。 二、本合同期限实行下列第种形式: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试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为 个月。 3、以完成 为期限。 三、乙方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试用期工资为 元或日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基础工资为 元;奖金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每年七月一日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时、日、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述劳动酬劳确定后,甲方根据乙方贡献大小、技术水平的提高及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内部工资的调整适时地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酬劳随岗位的变化而改变。甲方发给乙方工资的日期为每月的 10 日。 四、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按规定做好女职工、未成年工、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 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八、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定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的;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乙方出现前款情形之一,甲方可根据不同情节及轻重,对其给予违纪辞退或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