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网络教育 20XX 年 9 月试题答案课程名称: 合同法 A 卷□ B 卷 √ 考试时间 100 分钟 评分老师 职称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1—5 ABDBC 6—10 CBBBC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1
ABCD 4
ACDE 7
ABDE 8
ACD 10
ABD三、名词解释(每小题 3 分,共 15 分)1.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2.表见代理是指合同法规定的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有使相对人信任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权利
3.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使债权债务 关系终止的制度
4.检索抗辩权是指又称为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指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享有或承担,自己退出与建筑单位的承包合同关系而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
四、辨析题(每小题 8 分,共 16 分)1.1)两者的性质不同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履行中的一种权利;预期违约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2)两者的前提条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只产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而预期违约则没有顺序的要求3)两者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前者之限于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享有;而后者双方均可产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