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莲花寺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山西欧迅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15年3月19日签定地点:渭南市潼关县第一部分:合同书本合同书由(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商定并签署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工程名称),并通过年月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人工程投标价为人民币元整(即小写:元)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标价工程量表(d)合同专用条件;(e)合同通用条件;(f)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g)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h)图纸的合成资料;(1)标明的尺寸;(2)文字注释;(3)图解显示;(i)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双方有关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1)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合格;(3)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施工管理规划大纲的实施;(4)确保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落实环保方案,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