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汇编 6 篇吊车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 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汽车吊租赁合同。 2、施施工场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3、工作台班单价 元/台班,闲置台班 元/台班。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 8 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 8 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 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 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合同范本《汽车吊租赁合同》。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 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 元,每工作 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根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假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 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施工场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吊车租赁合同 篇 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 16T 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 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伍仟元。 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 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 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 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 租赁期。 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