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收费标准 呼和浩特律师收费标准适用于和林格尔县回民区、清水河县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武川县、新城区、玉泉区
呼和浩特市律师收费标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进展计划委员会、司法厅内计费字 99 号文件,律师承办业务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办理民事、行政、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的,其中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视案情复杂程度,收费标准为:10005000 元/件 二、办理民事、行政、仲裁案件及非诉讼事务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除了应根据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外,还应根据以下比例收费: 争议财产标的比例累数 10 万元以下 10005000 元 5000 10 万元 50 万元 5%4%2500021000 50 万元 100 万元 4%3%4500036000 100 万元 500 万元 3%2%165000116000 500 万元 1000 万元 2%1
5%265000166000 1000 万元以上 1%0
5%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法律咨询法律顾问 阶段收费项目收费项目收费种类收费 侦查阶段 10005000 声明启事 100300 不涉财产 50100 机关团体协商 起诉阶段 5005000 诉讼文书 2001000 涉及财产 100500 公民个人协商 审判阶段 200015000 合同契约 3001000 公司、企业注册资金 1%或协商 说明: 1、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算,代理费=+上级累数; 2、分险代理在标的额的 5%30%之间协商收取代理费; 3、办理涉外案件按同类案件收费标准的 25 倍收取; 4、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根据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5、代理一审案件后继续代理二审诉讼案件的,根据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过一审案件或或二审案件继续代理申诉的,根据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曾代理仲裁案件,继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