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大全附件:银行内部账户管理规程【拟稿部门】总行会计结算部【签发日期】2014 年 7 月 31 日【发布文号】【印发日期】2014 年 7 月 31 日【生效日期】2014 年 8 月 7 日【备案批准】否【规章层级】操作规章【汇编定位】会计结算-核算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我行柜面业务系统会计核算管理,规范内部账户设置和使用,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内部账户定义本规定所称内部账户是指在柜面业务系统中开立的、用于核算我行内部资金往来的账户,与客户账户相对。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内部账户的开立、维护、撤销、使用、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第二章内部账户设置第四条设置原则内部账户严格按照资金性质、核算要求并结合业务需要和系统功能设第五条账户分类(一)按所属科目根据账户所属科目的类别,内部账户分为资产类内部账户、负债类内部账户、权益类内部账户、共同类内部账户、损益类内部账户、表外内部账户。(二)按系统模式根据账户在核心系统内的设置模式,内部账户分为一般内部账户、客户性质内部账户、损益内部账户。1、一般内部账户的账号长度为 16 位,编排规则为:币种(3 位)+类别码(5文案大全位)+顺序号(4 位)+网点号(4 位)。其中币种使用大写英文字母,其余均使用数字。类别码相同的内部账户隶属于同一科目。2、客户性质内部账户的账号编排规则同客户账户(11 位数字),通过前两位区别于客户账户并表明具体类别,以 44、51、52、97、98、99 起始,仅限于系统交易必需时开立(使用说明见附件 1-1)。3、损益内部账户的账号编排规则为 PL+类别码(5 位)+网点号(4 位)。第六条基本要求(一)资产类内部账户,日终不得出现贷方余额(备抵类除外)。(二)负债类、权益类内部账户,日终不得出现借方余额。(三)损益类内部账户,收入类应在贷方发生,余额反映在贷方;支出类应在借方发生,余额反映在借方。此类账户仅在损益结转时反方向发生,冲正交易除外。(四)表外内部账户,原则上按照借付贷收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有系统特别处理规则的除外(见附件 1-1)。(五)业务发生时全额入账,不得轧差后进行账务处理。(六)结算业务不垫款,财政零余额账户和业务主管部门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可以垫款的除外。第三章内部账户开立、维护和撤销第七条开立申请(一)因全行性业务需新增或变更内部账户的,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应向总行会计结算部提供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