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汇总一、基本情况:县财政局于 2024 年增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2024 年 1 月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在县财政局加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县财政局是县政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具体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经营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口经营。1.县人民政府建设和管理的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剩余房产和非住宅资产(门店、储藏室、车库等),由县国资局委托县民德公司统一经营。2.城市无形资产,如城市公交站台、路线牌、候车亭、城区路灯广告、跨界广告牌、大型公益广告牌等资产,由县国资局委托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经营。3.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经营性资产、改制企业剩余资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由非经营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全部纳入“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统一经营。4.城区 28 处停车场资产,由县国资局委托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一)坚持公开公正,资产处置更加透明。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国资局一直作为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专司机构,对全县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将职责定位在延伸财政管理职能上,做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来开展。依据《关于做好全县废弃矿山(受损山体)生态修复产料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彭府办字〔2024〕97 号),加大废弃矿山修复产生的砂、石、风化石料的处置力度,创新废料处置方案,全年废料处置12663 万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坚持完善制度,资产经营更加严格。坚持用制度管事,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明确经营资产收益政府与部门分配原则及经营性资产租赁方式、招租程序等;确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资产租赁市场,公正合理确定承租人,提高资产租赁收入。2024 年,全县公租房、廉租房租赁收入 1050 万元,非住宅资产拍卖拍租收入 705 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资产租赁收入 438 万元。今年 6 月份印发《县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彭府发〔2024〕8 号),县国资部门积极指导各行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