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汇编 8 篇土地出租合同 篇 1 甲方 (租赁方) : 乙方 (承租方) :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由 在 租用土 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租地租金为 元/亩,xx 年 月 日支付 xx 年 月 日至 xx 年 月 日的租金,次年 月 日之前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五条 如土地被国家、政府征用,普通青苗费属于农户所得,地表基础设施和钢架大棚为公司所得(田埂及界石不动)。 第六条 土地退还农户须提前半年通知农户,如未通知,损失由乙方承担,土地内的所有设施由乙方负责清理洁净。 第七条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土地出租合同 篇 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