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县属国企监管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竹园经济开发区,县属国有及控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法律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行为,壮大我县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国有经济、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进展、确保全县“三大目标”顺利实现的重大举措
健全完善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制,是推动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实现国有资产科学优化布局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的内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全县国有企业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监管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建章立制、法律规范管理、依法监管、科学营运”的思路,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
积极推动国有资产法律规范运营,优化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快进展和效能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法律规范和有效监管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和做大做强的原则;坚持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原则;坚持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监管机制
根据“国家所有、分级监管、授权经营”的原则,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县政府代表国家对县本级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建立和健全“管资产和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