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适应和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 AQ3021-2008 至 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八项规范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涉及的相关内容的一切作业。一、高处作业制度1、适用范围:本标准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执行,适用公司区域内的高处作业,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的高处作业分级、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2、定义:2.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2.2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2.3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 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 5℃。 3、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3.1 高处作业的分级 3.1.1 作业高度在 2 米至 5 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1.2 作业高度在 5 米以上至 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1.3 作业高度在 15 米以上至 30 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3.1.4 作业高度在 30 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1.5 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 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3.2 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3.2.1 特殊高处作业 3.2.1.1 在阵风风力为 6 级(风速 10.8 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3.2.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2.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3.2.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3.2.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3.2.1.6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2.2 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2.2.1 在坡度大于 45 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3.2.2.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2.2.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2.2.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3.2.2.5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