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股份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XX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股份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股份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事项的具体工作。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的日常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二)决议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三)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组织向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决议落实情况的信息反馈;(六)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及归档;(七)其他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第五条董事会决议承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保证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第三章决议跟踪落实检查第六条根据董事会决议和监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可以采取连续性跟踪和专项跟踪方式进行检查。第七条连续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股份公司各承办部门对决议及监管事项的落实情况。若出现异常情况,可要求决议或监管事项承办部门做出书面解释,并将检查、督办结果以报告形式向股份董事长、董事会进行报告。连续性跟踪落实内容包括:(一)股份公司战略规划落实情况;(二)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三)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四)股份公司年度融资计划执行情况;(五)股份公司财务预算方案执行情况;(六)股份公司章程修改方案执行情况;(七)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及反馈的其他事项。第八条专项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董事会决议是否按计划执行,执行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可要求决议或监管事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以专项报告的形式向股份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进行报告。专项跟踪落实内容包括:(一)股份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执行情况;(二)股份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执行情况;(三)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执行情况;(四)股份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事项的进展、运营、收益等情况;(五)股份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进展等情况;(六)子公司设立、注销等情况;(七)股份公司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执行情况;(八)股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九)股份公司重大法律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十)董事会认为需要专项检查及反馈的其他事项。第九条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具体流程如下:(一)任务分工。董事会决议形成后,董事会办公室向决议承办部门发送《董事会决议督办落实任务单》,承办部门接到《董事会决议督办落实任务单》后,应明确协办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阅同意后,将《董事会决议督办落实任务单》反馈至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认真办理落实。(二)决议承办。各承办部门接到《董事会决议督办落实任务单》第四章决议落实情况评估度后5个工作日内,将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阅后,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对于董事会安排的专项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应按照计划、方案的进度安排,形成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阅后,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督办事项,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负责协调有关工作,牵头落实决议相关事项。决议落实执行出现延误或需重新调整决策的,承办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长及时汇报,并书面报送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