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股份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XX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股份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股份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经理层是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的日常管理的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二)决议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三)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组织向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决议落实情况的信息反馈;(六)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及归档;(七)其他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董事会决议承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保证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第三章决议跟踪落实检查第六条根据董事会决议和监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可以采取连续性跟踪和专项跟踪方式进行检查
第七条连续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股份公司各承办部门对决议及监管事项的落实情况
若出现异常情况,可要求决议或监管事项承办部门做出书面解释,并将检查、督办结果以报告形式向股份董事长、董事会进行报告
连续性跟踪落实内容包括:(一)股份公司战略规划落实情况;(二)股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三)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