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合同三篇委托服务合同 篇 1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
1 项目名称 1
2 项目地点 1
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层 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 数: 其中含 商服面积:平方米 层 数: 住宅面积:平方米 层 数: 管线名称: 长 度: 1
4 其 它: 第二条委托服务内容: 2
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
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
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
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
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6 其他 2
7 任务完成日期 第三条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 第四条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
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20xx]162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万元(小写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即(大写)万元(小写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第五条双方责任 5
1 甲方责任 5
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10 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 10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