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法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32018课程总学时、学分:40、2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考核方式:考查首选教材:《婚姻家庭法》(第二版),杨大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制订单位:人文学院制订时间:2008年10月一、课程总述1课程性质、任务与目的性质:婚姻继承法学是扬州职大法律事务专业选修课
任务与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与学,使学生正确理解婚姻与继承法领域的一些基本概念,掌握其中的基本原理、普遍规律和一般方法,熟悉、掌握、正确理解婚姻与继承法的具体规定,了解目前有关婚姻法修改的有关情况
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实际问题的分析,初步具备解决一般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法律素质
2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系法学课程的组成部分之一,作为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修完民法、民诉法和法理学的基础上学习婚姻与继承法
3课程特点本课程是研究有关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和法律现象的科学作为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于一体的法学课程,既是民商法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特色和部门法学地位
4教学总体要求: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一方面,在讲授婚姻法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主要理论观点,启发学生思考
另一方面,结合教学有关内容,让学生踊跃参与案例讨论
5教学手段及教学环节配置主要教学手段:在讲授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能够体现主要法理论观点的典型案例
教学环节配置:本课程采用课堂教学为主
6教学总学时分配本课程共40学时,理论教学32学时;具体学时分配如下表所示:序内容理论教学学时实验学时1第一章42第二章73第三78章4第四章65第五章66第六章2合计327考核及计分方式本课程为考查课程,成绩计算:期终考查70%;平时20%;实验10%
8教材选择:《婚姻家庭法》(第二版),杨大文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9、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