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租房合同(5 篇)安徽租房合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三和乡金山花园 26 栋 401 室(26#17)、间数 三室一厅 面积 119.72 平方米结构 独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一 年零 零 月,出租方从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 9 月 1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1750 元,租期租金总额 21000 元。承租方将租金 以 现金方式,于 20xx91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仔细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一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临时无法找到房 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 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 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 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偿付违约金 /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损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 元; 5. 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应负 责赔偿; 6. 承租方因故终止合同,如由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应支付赔偿金 / 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