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租房合同(5 篇)安徽租房合同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三和乡金山花园 26 栋 401 室(26#17)、间数 三室一厅 面积 119
72 平方米结构 独立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一 年零 零 月,出租方从 20xx 年 9 月 1 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20xx 年 9 月 1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1750 元,租期租金总额 21000 元
承租方将租金 以 现金方式,于 20xx91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仔细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
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 一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临时无法找到房 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