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承揽合同汇编 8 篇安装承揽合同 篇 1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欣亚航设计室(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阳能组件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第三条:太阳能板数量: 第四条:安装费用及付款方法:安装费为 10 元/块,共计:元 乙方安装 50%,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 40%款项
乙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余额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期限(20xx 年 8、月 22 日——20xx 年 9 月 3 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看过的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甲方负责将所有材料设备运至施施工场地点,指定房顶,乙方负责房顶的二次搬运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 1 份
2、按协议分工,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负责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保管
2、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形象
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负责安装太阳能板的支架,太阳能板,太阳能板连接电缆至回流箱
并有义务协助电工进行电线连接工作
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进行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如乙方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每日罚款人民币 3000 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 3000 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