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决策流程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发展,提升竞争力,充分利用集团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整合体系力量,规范项目研判和获取流程,保证新增项目研判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为集团实现增长战略的责任人,直接负责所有新进城市的土地拓展工作;城市公司在集团战略发展部的专业指导下,在已进入的重点城市推动符合集团战略的宗地拓展,报由集团统一审批后决定是否获取
第一章 目标宗地初步研判第三条 已布局城市由各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对目标宗地进行实地勘察,落实宗地背景,形成对宗地及周边市场的基本判断,并向集团战略发展部提交《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
第四条 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对目标宗地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系统研究与实地勘察,落实宗地背景,形成《XX 城市理解分析报告》和 《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完成对该城市及目标宗地的基本判断
具体内容参见《XX 城市理解分析报告》《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模板
第五条 集团战略发展部主管领导对《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进行初审
第六条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初审表见附表一
第七条 初审通过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在集团战略发展部进行项目备案,进入集团项目储备库
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形成《XX 宗地研究报告》并上报集团战略发展部,同时集团战略发展部组织人员对宗地进行实地考察
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形成《XX 宗地研究报告》
集团战略发展部统一对《XX 宗地研究报告》进行备案
具体内容参见《XX 宗地研究报告》模板
第八条 初审意见为放弃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终止目标宗地跟踪
第九条 初审意见为要求修正的《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针对初审意见,已布局城市由城市公司发展部负责对《XX 宗地初步判断分析报告》进行修正;新拓展城市由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对《XX 城市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