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宗旨第一条公司的宗旨是:开拓市场、服务社会、搞活经济流通、依质量求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芜湖安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保障公司和股东和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章程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自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是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住所:芜湖市四褐山大有商贸房,邮编: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医疗器械咨询服务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金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序号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注册号1江西安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币25083%422海门市康泰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币5017%37以上出资应于2005年6月30日之前到位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有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4、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