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湛江市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湖秀新村第二办公楼306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农业科技推广与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机电设备安装;水电安装;电脑安装维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与零售: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沼气设备与配件
(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1第八条股东名称: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证件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件号码:事证第110000004764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5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