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下部结构劳务分包合合同编号(13-大丽-LWFB-20100526-01)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大丽高速公路3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大丽高速公路30合同段工程全部桥梁下部结构劳务部分交由乙方施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业主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1、工程名称:云南省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公路大理――丽江联络线土建工程第30标段2、工程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沿线
3、工程范围:乙方暂定承担大丽高速公路30合同段内所有桥梁下部结构,包括桩基钢筋(含声测管)后场制作、运输至施工现场;承台、墩身、顶帽、及支座垫石钢筋的制作安装,砼的浇筑、振捣、凿毛、养生及外观修饰,桩头的凿除,承台混凝土冷却管制作安装;结构物钢模板安拆及指定位置的堆放、保管、运转、模板的清理及变形修复等;结构物钢筋、砼等项目施工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堆放保管;砼施工所需预埋件的制作安装及防腐、割除、修补工作,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涉及到的其他工作内容
4、工作内容(1)工程数量:见本合同附表(劳务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结算工程数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符合业主要求的计量规则且经甲方签认的工程数量为准,施工时实际工程数量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2)工程内容:乙方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及业主提供的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公路大理――丽江联络线土建工程第30标施工图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全部桥梁下部结构工程项目(包括桥梁基础、下部结构实施并通过验收
具体内容如下:1)、人工、小型机具、材料(除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以外)的组织、调遣,设备的安装、调试、标定,混凝土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