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1-1甲方就座落在本市静安区洛川东路200弄3号301室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
1-2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2-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24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双方同意,甲方于2024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
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3-1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下同)元整(大写:元整)3-2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乙方应于每期开始前【37x】日直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相应的月租金
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三个月六个月x】为一期支付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