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承诺书工程完工承诺书 1 我单位有幸参加 xx(工程名称)工程投标,特作如下承诺: 1、工程质量:若我单位中标,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x工程标准
如不能达到 x 工程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 x 予以处罚
2、工期目标:若我单位中标,将确保该工程在 x 天内完工
如未能按时完工,每滞后一天愿承担人民币 x 元的罚款,直至工程总造价的 x 为止
3、质量服务:从竣工验收之日起,我单位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该工程进行质量跟踪服务,若工程有施工质量问题,我单位愿无条件返修
4、文明施工:我单位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文明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力争该工程成为环保优质工程
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环境无污染
5、安全生产:若我单位中标,将确保安全施工,不使用竹木脚手架
保证本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到合格标准,保证本项工程施工无人员死亡安全责任事故
6、工程协调: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指挥部的领导下,与各施工单位沟通配合,同当地居(村)民保持友好关系
7、民工工资: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确保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8、行业管理: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自觉遵守行业管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工程完工承诺书 2 1、工程完工后,我方仍继续履行我方与甲方公司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未完成的
责任与义务,向甲方交清合同中规定或约定费用(管理费、相关税收、其他费用)和本项目相关资料(如工程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工程审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交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质量鉴定证书、其他资料等)
2、凡与省道 203 线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垫江至丰都 E 合同段(简称“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对内、对外债权债务均由我方负责,并以我方家庭(自己公司)的所有财产作为担保,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