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汇编七篇工程承包合同 篇 1 发包方:四川省仁寿县双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心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中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所开发之佳和世纪城项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佳和世纪城 二、工程概况:佳和世纪城项目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 17 层,地下 2 层全框架电梯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 23480 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 个月。从**年 1 月 1 日起至**年 8 月 30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围:佳和世纪城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施工工程内容除去门窗、消防、电梯、土石方开挖回填、铝合金白页、幕墙、底层营业房大理石装饰以外的全部工程。水、电工程只预埋管、不穿线,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中若遇图纸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照实结算。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2、工程总价款:以建筑面积乘以工程单价。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法律规范计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层营业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 100 万元;此后,每竣工 2 层甲方向乙方付款 50 万元,主体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额达到500 万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达到工程总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年内支付至总额的 100%(全部付清)。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 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一年按 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小写:200 万元)。甲方于地下 2 层完工时向乙方退付 100 万元;地上 3 层营业房完工时向乙方退付 100万元。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十、工程竣工验收:佳和世纪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一、工程主要建材调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主要建材单价涨、跌幅度超过双方预算价格的 5%,则双方按实进行工程价款调差。调差以同期的眉山市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