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考点解读 考点 1: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 考点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考点 3: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考点 4:人大代表的产生;考点 5:人大代表的职责 考点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二、考点讲解(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2、全国人大(1)法律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
(2)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① 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
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 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 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④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注意:①全国人大: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②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③ 地方人大: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3)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全国人大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注意:A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