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承包经营合同(合集 5 篇)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1 发包方: 承包方: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 14 号楼 101 底商腾印源图文快印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乙方承包经营腾印源图文快印店,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三、承包期限一年半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支付方式: 该店的承包金额为元,在年月日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在月,在年月日之前付清,第三次付款在年日,付款金额万,余款在年月日前付清
店内所有耗材、材料折合人民币元乙方付给甲方押金万元
3、每次房租到期前乙方自行准备房租交纳,绝对不能拖延
六、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理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的合法性负责
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1、乙方不得转包或交与第三方经营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
2、承包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的应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退还,承包金根据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3、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不当行为所造成店面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押金不退
4、因国家政策需要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根据实际使用月份计算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的争吵,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