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7 篇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1 合伙人甲: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乙:身份证号码:,住址: 为了法律规范合伙人的行为,保护合伙店铺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进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果餐时客线下店业务
第二条合伙店铺概况 名称:果餐时客线下店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快餐、外卖、榨汁、水果等品类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 第四条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装修、设备及相关费用,以现金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90%;乙方以店面转让费方式出资,股份占比为:10%
另外:双方约定店铺转让费以 6 万元为限,每年返还 2 万,逐月返还,连续 3 年,3 年后终止,但股份比例保持
如没经营到 3 年,甲方须补齐余额,然后再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乃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乃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清算分割
第五条合伙店铺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南昌果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青云小镇招商运营管理中心申请店铺经营资格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每季度盈利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合伙店铺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条店铺的管理 1、店铺临时委托为店长,负责店铺日常销售,底薪 20x 元,绩效提成 2%
2、各商品售价均按公司规定,所有运营体系按公司系统执行
3、月盘点一次,核对营业额
第八条店铺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店铺不动产; 2、改变合伙店铺名称;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店长
第九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未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