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通用 15 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1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钢结构料件加工、制作由乙方负责;钢结构安装工程应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有专业资质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该公司的安装责任仍然由乙方承担。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工程造价: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图纸或设计院提供之蓝图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RMB¥ ),其中钢结构制造费用为人民币: (RMB¥ );安装费用为人民币: (RMB¥ )。如甲方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变更工程内容或数量时,则承揽总价则按变更后之内容、数量及本合同议定之单价计算(不含总包单位管理费、配合费、挂靠费、报建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钢结构件、屋、墙面围护系统及通风气楼的制作、安装(不含门、窗) 第三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执行 (一) 本合同协议书; (二) 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 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图纸; (四) 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通知、会议纪要和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汉语。 2、 适用法律: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所在地省、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及法律规范性文件; 3、 适用标准、法律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xx 和 《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法 律 规范》GB5020520xx。 第五条。 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 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 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 2、钢构进场款:主框架构件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3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以材料到场之日起算,甲方应于 7 日内将该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若未见此款项,乙方有权作出停工选择,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彩板开始进场时 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之 20%,计人民币: 元整(RMB ¥ )元整。 4、完工款:工程完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