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指通过律师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和可能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为企业并购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本文将为你提供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篇一:有关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 aa 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基于 aa 和的股东于年月日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第条和第条的安排,在本所尽职调查律师提交给公司的尽职调查清单中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简称与定义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本所指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公司指公司,一家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bbbbbbbbbb。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方法与限制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纳的基本方法如下:批阅文件、资料与信息;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向公司询证;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描述或引用法律问题时涉及的事实、信息和数据是截至年月日公司提供给我们的受限于前述规定的有效的事实和数据;及我们会在尽职调查之后,根据本所与贵公司签署之委托合同的约定,根据贵公司的指示,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事项进行跟踪核实和确认,但不保证在尽职调查之后某些情况是否会发生变化。本报告所给出的法律意见与建议,是以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为依据的。本报告的结构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范围与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以及对关键问题的摘要;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九个方面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公司的设立与存续1.1 公司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