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的含义及其表示(一)教学目标:使学生初步理解集合的基本概念,了解“属于”关系的意义、常用数集的记法和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教学重点:集合概念、性质;教学难点:集合概念的理解;课 型:新授课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过程:一、创设情境军训前学校通知:8 月 15 日 8 点,高一年级在广场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二、活动尝试“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数学中也有类似的分类。如:用到过的“正数的集合”、“负数的集合”、“质数”、“合数”如:2x-1>3,即 x>2 所有大于 2 的实数组成的集合称为这个不等式的解集。如:几何中,圆是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如:自然数的集合 0,1,2,3,……结论:一般地,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set),也简称集。三、师生探究思考 1:列举一些集合例子和不能构成集合的例子,对学生的例子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例 1:判断下列一组对象是否属于一个集合呢?若不能,请说明理由。(1)所有 3 的倍数(√)(2)很大的数的全体(×)——很大没有明确的标准,如全全体体著名的数学家。(3)中国的直辖市(√)(4)young 中的字母(√)(5)平面上到点 O 的距离等于 5 的点的全体(√)(6)所有的偶数(√)(7)所有直角三角形(√)(8)满足 3x-2>x+3 的全体实数(√)(9)方程的实数解(√)(10)π 的近似值(×)——近似没有明确的标准,如 2 的算术平方根的近似值。评注:判断集合要注意有三点:范围是否确定;元素是否明确;能不能指出它的属性。用心 爱心 专心1四、数学理论△集合理论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发现的,他创造的集合论是近代许多数学分支的基础。△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 2.元素的互异性; 3.元素的无序性说明:(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