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员工守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仔细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仔细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 签到;11:1012:05 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 5 元,旷工(无课)扣 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老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 元,无故缺课一节扣 30 元。 5、老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 2节。 6、请假 3 天以内(包括 3 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 3 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老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老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老师必须参加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老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 0.5 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 0.5 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别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 10 元;一个月累计请假 7 天以上者每天扣 15 元(从第 8 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讨论处理。 8.任课老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老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