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出租合同合集八篇出租合同 篇 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碧桃路 109 号 18号楼 24 层 116
该房屋情况为:建筑面积 138
79 平方米、钢混结构、户型4 室 2 厅 2 卫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 年月日至 20xx 年月日,共计五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大写:),年租金为元
该价格为不含税、费的价格,甲乙双方因该租赁行为应当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二)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6 个月/次)□年付(12 个月/次) (三)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四条房屋租赁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欠费搬离时退还
第五条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甲方按交付时的房屋现状交付房屋,经双方当场踏勘,确认所交毛坯房的状况与甲方同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完全一致,甲方对该房屋未进行任何装修,也未添置任何家具和电器
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不按本条规定履行,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已于年月日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随房交付的有房屋防盗门钥匙片,门卡张,水卡张,电卡张,燃气卡张)
3、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