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和解协议书四篇和解协议书 篇 1 原告(出租人):8888 身份证号码:88888868 原告代理人:8888 身份证号码:88888888 被告(承租人):8888 身份证号码:888888838 原告 88 诉被告 8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 8888 民一初字第88 号],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将双方于 20xx 年 8 月 15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变更为:“第四条 该房屋基础租金自 20xx 年 10 月 1 日起调整为每月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每年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
自 20xx 年 10月 1 日起,年租金按每年三千元计算增长
租金按年结算,乙方在每年 10 月 1 日之前,以汇款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下年度租金
甲方的指定账户为,账号 : ,开户行: ,户名:
” 二、房屋租赁的其他内容,仍按原房屋租赁合同履行
三、本和解协议签订后 日内,原告将被告 20xx 年 10 月 9 日邮寄的邮政储蓄银行汇款单原件还给被告谢彬,以便支付今年租金
原告若不返还的,被告将不向原告支付租金
四、今年租金(20xx
1—20xx
30)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由被告于本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汇入原告上述指定账户
五、除上述约定之外,双方无其他争议
六、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法院留存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原告: 被告: 代理人: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和解协议书 篇 2 甲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 XXXX 年 月 日发生在 方施工场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各方确认甲方于 XXXX 年 月 日在工作中于 施工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