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车辆租赁合同合集八篇车辆租赁合同 篇 1 汽车租赁挂靠车辆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 , 座,车号:沪 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 %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 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编写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
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
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车辆租赁合同 篇 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景程牌小轿车壹辆,车牌号码为:K16333,租车时间自 20_年 2 月 1 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
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每月十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