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代理合同汇编 9 篇服装代理合同 篇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合同。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以专卖形式销售甲方的《XXXX》品牌系列服饰。 2、乙方的经营地点应选当地的繁华地区或信誉良好的商场。专卖店面积不得低于 40 平方米。商场专柜不得低于 25 平方米。 3、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经销: (1)、销售商 3。5 折买断,无换货率。年进货额达到 20 万时,可享受进货额 2。8%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 30 万时,可享受 5。7%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首批货款三万以上,可有 20%换货率)。 (2)、销售商拿货折扣为 3。8 折,换货率 20%。进货额达到20 万时,可享受进货额 2。6%的返利。年进货额达到 30 万时,可享受 5。2%的返利,此为最上限。返利方式为同等价值的货品。 (3)、个别地区散货销售,不加盟,拿货折扣为 4 折。 (4)、乙方如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开票额另扣 6%税款。 4、以诚为本,真诚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加盟金。甲方只是象征性收取 5000 元代理保证金,以维护该品牌无形和有形资产的利益,并作为和约执行的保证。合同到期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平常发货销售商可到公司看样订货,也可通过公司发样衣的形式看样订货。样衣发放方式选择第()种方式:(1)每款各色均发一件,但码相连,即齐色连码。如不中意,可全退。(2)每款色,每色件,每色码数相连(相同/随意)该方式假如哪个色有出售,该色即不可退货。如没有出售,该色样衣可全退。订货均以书面方式为准,现款现货。乙方决定采纳第种发样衣方式。 6、单店首批进货,春、夏季不得少于 3 万,秋冬季节不得少于4 万元。以最低的标准保证本品牌服饰品种丰富齐全的良好形象。 7、假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进货额低于 5000 元。将视为乙方放弃该地区经销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具体情况而定)。 8、有换货率的销售商,当季货品不能换下季货品。附件不全或污损的货品不能调换。所有换货以及退样衣期限以甲方发货之日起至甲方收货之日止,原则上不得超过 30 天。 9、有关货品的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其运输工具的选择和运输费、手续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在运输途中发生任何货物损失,责任由运输方承担。 10、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对产品质量、数量等有异议,需在收到货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