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绿化苗木销售等相关事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 二、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所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验收,由甲方在验收单签署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货,验收完结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期限:20xx 年 4 月 6 日提供全部苗木并验收合格。 三、验收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并签署《验收表》。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表》由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质量等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交货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5‰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供货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逾 1 日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5‰的滞纳金。 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及以上,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如需变更采购的树木品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文档下载后,可根据您的需要随意编辑修改,欢迎您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