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租房合同武汉租房合同 1 甲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诚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共同遵守
一、约定事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街(路、巷) 号 栋 单元 楼 室( 村 组 号)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建筑面积 M2,房屋类型,结构为,房屋用途,装修情况
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 设定抵押,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同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按 结算,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根据《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
非住宅类房屋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需向所辖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二)甲方负责对上述出租房屋及设施和附属物进行常常检查,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责任,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因甲方未及时维修使乙方或第三人财产遭受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三)甲方如需出卖上述出租房屋或需提前收回房屋自用、抵押上述出租房屋,须提前 个月书面乙方
因未提前通知到乙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
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和支持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和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
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
(二)乙方如需提前返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与他人互换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须提前 个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