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人员技术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是企业竞争力中最主要的因素,人的综合素养又是人力资源中的主要因素。各种形式的培训是提高人员素养的有效途径,随着汽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培训和学习是没有止境的。 1.培训形式: 上岗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学校联合主办,通过对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的教育,取得上岗资格证。 技术等级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劳动部门共同举办,包括汽车修理各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工培训,考核合格由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技术专题培训:针对某项新技术的培训,由专家主讲,发结业证书。 特别岗位培训:厂长、检验员、业务员、结算员等岗位的培训,合格者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上岗证书。 厂内业务技术培训:由厂内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的培训。 2.建立人员档案。编制全厂人员名册,记录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 3.编制岗位的素养能力要求。 4.每年依据本厂人员情况及岗位能力要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和培训种类及本厂自行组织培训的详细计划。 5.参加培训人员应与厂方签订服务合同,服务 3 年以上的,培训费用由厂方承担,不到 3 年由本人承担。 6.制定奖惩措施,凡外派参加培训人员,成绩合格者费用按合同规定由厂方承担,不合格者,厂方不予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成绩优秀者应予奖励。 7.每次参加培训的资料和记录,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8.服务合同期满后,人员要求调离本厂的,应在一个月前向厂方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人员调离时应由相关业务科室签署意见,厂长批准。在没有经济纠葛的情况下,应予同意。 合同期未满要求辞职的,则按合同规定办理。 9.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篇 2:JM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JM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一、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别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二、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保障每年参加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 三、单位每月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卫生知识和操作流程等,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