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买卖合同济南房屋买卖合同 1 卖方: (共有人: ) 买方: (共有人: ) 根据《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 区 街 号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 (已于 年 月 日签订草约)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 土地使用权 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含附属建筑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元)。 三、 房产买卖 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 债权债务 ,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 民事责任 ,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实行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 承担。 八、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买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济南房屋买卖合同 2 编号: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见证方(以下简称见证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房屋买卖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甲方自愿出售位于济南市______区(县)的房产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书号:____________(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为________;(共有权人:________);产别: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地下室/小房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