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客户(业主或顾客)挂失财物及失窃的处理预案 物业对客户(业主或顾客)挂失财物及失窃的处理预案 1. 客人/顾客发现财物丢失或失窃应立即向护管队报案。 2. 护管队接到报案后由领班迅速赶到报案现场。如必要,护管队长马上调看监控录象,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措施。 3. 携带访问笔录纸,照相机,手电,手套等所需用品。 4. 认真听取失主对丢失或失窃财物过程的各个细节的说明;详细询问丢失物品的特征。 5. 及时通知护管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物业部经理,并留下涉及丢失案件中的有关人员。 6. 业主(住户或顾客)明确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丢失财物价值较大的,护管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昆明市滇池旅游渡假区公安分局 4312110),并同时保护好现场,即在公安人员未到现场之前,不许任何人进出,不许移动、拿走、放入任何物品,发生在公共区域要划出保护区域进行控制(以安全隔离带和人员封锁现场)。 7. 及时向上级领导通报情况。 8. 进行调查和处理 a)、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涉及人员进行谈话,调查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争取摸排出重点可疑人。 b)、调查内容:案件涉及人员接触现场的时间,所处的位置,现场状态的回忆、同时接触现场的都有谁,谁先进入,何人离开等情况。 c)、对在丢失财物时间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谈话询问情况,如下班,应尽快将其找回,涉及二人以上应分别隔离询问,以防串供或订立攻守同盟。对经过工作排出的重点人员要尽快取证,做到情节清楚,准确无误。处理时要摆事实,讲道理,重证据,严格注意政策。 9. 查清问题后要将情况向公司领导或更上一级领导汇报,共同讨论后根据情节向公安机关报告。 10. 对当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先带到护管队进行简单询问,并报告公安机关,并由公安机关来人处理。 篇 2:物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物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服务中心、护管队长、工程部经理、物业部经理按各自的分工(各部门的分工同于消防应急方案),迅速处理自然灾害事故,护管力量及义务消防队员应前往一线处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护管队长将根据事态的严重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后通知政府机关,确保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住户)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一)、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预案 虽然本物业设有防震设施,一般较小的地震本物业管理区域不会受到较大影响。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发生地震时,服务中心各岗位员工应保持镇定,坚守岗位,在附近寻找坚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