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透析摘要:通过对我国碳金融市场和碳银行经营业务特征及其管理等进行分析,指出应该正确把握碳银行服务流程和风险内控制度建设,提出我国碳银行业务进展的对策,包括:政策环境创新对策,建立人民币碳排放量分配和自愿交易对策,我国碳金融创新和管理对策等,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期我国碳银行业务健康进展。关键词:低碳经济;碳银行业务;经营管理;进展对策一、碳银行业务特征分析碳金融是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是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后金融危机时期,低碳经济的进展迎合了世界经济金融应对温室气体和金融资本流动性过剩两大难题的要求。碳金融能够发挥“碳货币”职能,通过碳金融服务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汇聚于低碳经济领域,推动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医药的进展。因此,碳金融服务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期进展的必定趋势。商业银行碳银行业务的进展依赖于低碳经济的规制和碳金融中心的建设,也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主要参加者。京都协议为温室气体减排提供了国际碳贸易规则,促进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配额和自愿交易的进展。配额交易规则为国家和企业提供碳交易服务,而自愿交易规则为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进行碳交易服务,以实现其减排目标。清洁进展机制(CDM)是配额交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类一级和二级市场进行核证减排量(CERS)碳交易。京都协议促进了欧洲碳金融中心的建设,推动了欧美日碳银行业务的迅速进展。2024 年以来,国际投资银行瞄准了进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 CDM 市场,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的碳减排权售价低于欧洲市场价格,欧洲减排权又处于卖方市场,CDM 机制的套利机会显而易见。从 CER 与 ERU 比较来看,CER 具有审批速度快、成本低、手续简单、市场运作较为成熟、投资回报率和流动性高等优势,倍受欧盟投资者青睐。从国家发改委批准的 CDM 项目中可见,除世界银行、政府、碳基金组织之外,投资银行数量开始增加。英国标准银行、德意志银行、荷兰开发银行、汇丰银行、美洲银行、渣打银行等已经进入我国 CDM 市场,进一步证实了碳权投资具有以小博大和责任倒置等优势。CDM 项目投资具有以下特点:(1)产生减排量之前,银行不承担减排支付责任;(2)因欧盟碳权需求旺盛,银行获得减排权后即刻转手二级市场交易,体现了高流动性特点;(3)因中国的碳市场制度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