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 1 通化市委幼儿园为了做好 20xx 年秋季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招生对象 具有通化市户籍并于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3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以身份证核准) 三、招生原则 1、市委幼儿园实行班级定员招生,由于班额有限,根据现有班额的实际情况,20xx 年市委幼儿园面对社会招生,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 30% 2、丽景分园和弘康园分园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在按比例面对社会招生的基础上,将优先考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对社会进行分配
3、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总园:30 人;丽景分园:30 人;弘康园分园:30 人
四、网上报名 1、时间:20xx 年 7 月 19 日 9:00~21:00 2、方式:幼儿家长自行登陆市委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登记,额满即止
五、审核资格 20xx 年 7 月 20 日,幼儿园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核实和资格审核,信息填报错误或虚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六、公示录用名单 1、7 月 21 日,审核通过后的最终录用名单在网上和各幼儿园公示栏张贴公布
2、7 月下旬,被录用的幼儿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做好幼儿体检并办理入园手续
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篇 2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 20xx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 20xx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