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315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DayforProtectingConsumers'Rights)。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爱护的宣扬,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爱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爱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进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快速进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简单,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爱护自己的利益。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第2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跑,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爱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爱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意基本需求的权利、平安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领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把握消费基本学问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爱护立法有全都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爱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爱护运动也在不断进展。各国普遍采纳加强第3页共3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爱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平安、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值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实行了诸如设立爱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地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