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买卖合同范本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 x x x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x x 元整。 2 甲方必须在 x x x x 年 x 月 x 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 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 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 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 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 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 设备目录正本。 (12) 航海记事簿正本。 (13) 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 船舶检查簿正本。 (15) 渔业执照正本。 (16) 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 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 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 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 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 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酬劳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 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 ,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