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承包经营的合同 4 篇 1、现乙方承包甲方租金,乙方付甲方押金贰万元,承包款三个月陆万元,一次付清。三月以后必须按时付给租金。 2、甲方负责把船送到指定地点,燃油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安排一人负责船舶的设备维护(费用由甲方负责)和炊事工作,工资由甲方负责。 3、如遇自然灾害和年 节假日,船舶不能生产,甲方应减除租金,甲方必须保证船舶设备正常生产,每月 28 天以上,如维修超过两天应减除租金。 4、乙方不负责甲方船舶在船籍港的任何费用。 5、本次承包有效期一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如任意一方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终止合同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和费用。 6、如到期解除合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押金贰万元,乙方必须平安的送甲方船舶离开衡东水域。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望双方真诚合作,同等互利。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船舶承包经营的'合同 2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 OO 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 马力 60 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 马力 60 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