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装修公司要不要赔偿 基本案情 2024 年 6 月,北京金某科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某一次性用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装饰用品公司厂房,工期 40 天,总价 10万元,保修期 1 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日交付 30%合同款,进场施工 10 日交付 40%合同款,验收日交付 20%合同款,10%作为保证金;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前两笔款项支付后,**公司如期完成施工并于 2024 年 7 月中旬撤离施工现场。2024 年 5 月,用品公司发现厂房地面严重破损。截止 2024 年 2 月,用品公司尚欠余款 3 万元。2024 年 5 月,**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用品公司支付余款 3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审理过程中,用品公司出具由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说明书,称厂房地面破损发生在 2024 年 4 月之前。法院审理后判决: 用品公司支付余款 3 万元; 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1、装修装饰工程交付验收时注意事项: 核对装修所用材料厂家、规格、名称、型号及采购发票,有样品的与之比对; 装修“敏感”部位强度检测; 隐蔽工程试用; 及时提出异议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 交付方式确认,施工方在发包方施工后撤离,发包方应当及时表示要求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合格; 补齐之前没有完善的手续,失此机会将无法挽回。 2、装修材料不合格的责任承担。分情况讨论,假如该材料系发包方选定,则,因装修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方自负;假如该材料系施工方选择,则,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承担,承担方式可以是修理、退换,也可以是退还工程款。注意,材料选择权在发包方,发包方可以委托施工方采购材料,也可以自行采购。 3、正确运用保修期条款维权。保修期内,假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当及时向施工方发送书面通知并记录,否则,在保修期经过后提出异议已经没有意义了。本案中,用品公司正式因为在保修期之后提出质量问题,法院没有予以支持。注意,保修期的起算点一般是验收合格之日,所以,一定要明确验收合格的时间,尤其是,施工方撤离现场,发包方默认,这种情形,对发包方积聚模糊性。 4、施工过程中的不安抗辩权。在施工方负责采购材料的情形下,假如发包方发现材料不合格,可以要求施工方更换;假如施工方拒绝更换,发包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即,止付应付款项。但是,行使该项权利时须谨慎,必须具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材料不合格或者施工质量不合格,否则,行使不安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