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公司收购行为完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 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将于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进展》和《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是适应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联合的战略要求,切实贯彻执行《证券法》的重要配套规章
新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依据《证券法》,在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十多年进展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国证券市场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上市公司收购作出的重大的制度调整,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和促进资本市场进展的监管思路,表明了监管部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提高资本市场运作效率的政策导向
一、收购兼并是促进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重要体现 在证券市场中,一个公司 IPO 上市后,或迟或早都要面临对存量资产再次优化配置的需要,并购重组是满足这一需要的重要途径
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的永恒热点,是上市公司做强做大的强大助推器
一个公司在进入资本市场之前,只能依靠自我投资,自我积累,实现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扩张,而进入资本市场后,可以根据企业的内在需要,选择购买、兼并等多种方式,进入企业成长的“快速通道”,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
这种转变,同时也带来了产业规模的急剧扩大
实践表明,要想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上市公司之一,就必须做好“收购兼并”这篇内容极为丰富的文章
可以说,资本市场上的并购活动是开启上市公司做强做大这台发动机的钥匙
依托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是企业成长的必经之路,是实现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
从跨国公司进展的历程看,自 19 世纪80 年代发育以来,先后经历横向并购、纵向并购、混合并购、融资并购以及跨国并购五个阶段,并购浪潮一次比一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