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的合作意向书 公司驻地:蒙古国乌兰巴托市× 区 ×路× 号,邮编:×××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代理人:××× 乙方:宁夏××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公司驻地:银川市×区×路×号 邮编:×××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代理人:××× 丙方:内蒙古×××公司。 公司驻地:内蒙古××××市××××路××号,邮编:×××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代理人:×××。 1. 订立意向书的目的 1.1. 甲方自年月起,对蒙古国南戈壁省古尔班特斯煤田的煤炭资源、煤质、煤炭生产能力、价格、交通运输条件,过境条件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了详细考察,并于年月日在该国首都乌兰巴托市设立公司,与该煤田 公司建立了正式的合作关系,已稳定合作 年,经济效益显著(或独立经营该煤田的生产、运输和销售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1.2.甲方在与外方合作中(或独立经营中)认为,扩大国内合作伙伴,共同经营该国煤炭产品,是迅速扩大企业经营规模,获得高额回报的重要方式,并据此理念要请乙方参加合作经营。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蒙古国戈壁省主要矿产资源及塔本陶乐盖煤田基本情况”的文字介绍和光盘一张,对该地区的资源面积、地理坐标、气候情况、具体矿位、相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路况进行了书面和视频介绍。 1.4.甲方还邀请丙方对乙方未来合作的执行风险提供担保;丙方同意对此项目合作的乙方提供担保。 1.5.乙方在初步了解上述情况后,同意就此项目的合作进行深化的协商和谈判,并以最后达成正式的合作合同文本,启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目的,签订本意向书。 2. 基本意向 2.1. 甲乙双方同意以最终形成的正式合同的形式建立长期的供需合作关系。 2.2. 在甲方自主组织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优先保证向乙方提供其煤炭产品; 2.3. 在甲方与蒙古国当地企业合作的情况下,甲方保证其合作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并保证在该关系假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另有及时补偿的预案以保证其提供资源的稳定性。 2.4. 在坑口交货情况下,每吨标准煤的交货价不得高于 元。 2.5. 在口岸交货情况下,每吨标准煤的交货价不得高于 元。 2.6. 在坑口交货情况下,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运输车辆在蒙古国当地的合法手续;如该项手续必须以登记在甲方名下,在法律上被视为甲方的财产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