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咨询服务合同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1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
1 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同意提供此项服务
2 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讨论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
1 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 咨询方按本合同 1
2 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
除非双方协定在协商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 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
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3 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
假如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1 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 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 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4 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
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5 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 7
2 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
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 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