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合同汇编 6 篇转让房产合同 篇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5 月 12 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 20xx 年 5 月 13 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 XX 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转让房产合同 篇 2 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
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 住所:**** 受让方:**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根据“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