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市级)(完整) 金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市级) 为仔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好金融的力量,使更多的信贷资金等金融资源投入到脱贫攻坚中,支持贫困地区进展和贫困户增收,确保我市贫困人口在 2024 年前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金融推动脱贫攻坚的目标和原则 (一)加强对产业扶贫的信贷支持 要根据各旗县的实际情况,积极支持生态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新型产业进展,创新对贫困地区企业的金融支持;优化信贷管理,重点选择在当地具有扶贫带动示范作用,辐射农牧户半径大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进行培育和扶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先支持其信贷需求
(二)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金融支持 对于进展集体经济有一定条件的村,要通过创新扶贫贷款产品、扶贫产业进展基金等,给予直接支持;对于没有资源、没有项目,且不具备进展条件的村,要通过财政投入、整合涉农和扶贫等资金,入股收益稳定的龙头企业分红,并对积极支持集体经济进展、与村集体经济有带动作用和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给予信贷支持
(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支持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 万元以下、3 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信贷,力争使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
对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创业就业潜质、技能素养、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展生产的资金所需
对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脱贫不脱政策,继续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四)创新保险业扶贫模式 加快建立保险对接脱贫攻坚的新模式,根据贫困人群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创新开发扶贫保险项目
建立保险精准扶贫配套保障机制和扶贫类保险补贴机制,建立健全与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